電力試驗規範
發布時間:2020-03-14 13:4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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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、《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》的各項規定是檢查設備的基本要求,應認真執行。在維護、檢修工作中,有關人員還應執行部頒檢修、運行的有關規定,不斷提高質量,堅持預防為主,積極改進設備,使設備能長期、安全、經濟地運行。
(2)、堅持科學的態度,對實驗結果必須全麵地、曆史地進行綜合分析,掌握設備性能變化的規律和趨勢。要加強技術管理,健全資料檔案,開展技術革新,不斷提高實驗技術水平。
(3)、額定電壓為110kv以下的電氣設備,應按《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》規定進行交流耐壓試驗(有特殊規定者除外)。對於電力變壓器和互感器,在局部和全部更換繞組後,應進行耐壓試驗。
(4)、進行絕緣試驗時,應盡量將連接在一起的各種設備分離開來單獨試驗(成套設備除外),同一實驗標準的設備可以連接在一起試。為了便利現場試驗工作,已經有了單獨試驗記錄的若幹同一試驗標準的電氣設備,在單獨試驗有困難時,也可以連載一起進行試驗,此時,試驗標準應采用連接的各種設備中的最低標準。
(5)、當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與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同時,應根據下列原則確定試驗電壓的標準:= 1 \* GB3 ①當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電氣設備以加強絕緣者,應按照設備的額定電壓標準進行試驗; = 2 \* GB3 ②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電氣設備,在已滿足產品通用性的要求時,應按照設備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標準進行試驗; = 3 \* GB3 ③采用較高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,在已滿足高海拔地區或汙穢地區要求時,應在安裝地點按照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標準進行試驗。
(6)、在進行與溫度、濕度有關的各種電氣試驗時(如測量直流電阻、絕緣電阻、損耗因數、泄漏電流等),應同時測量被試物和周圍空氣的溫度、濕度。絕緣試驗應在良好的天氣,且被試物溫度及周圍空氣溫度不低於5℃,空氣相對濕度一般不高於80%的條件下進行。
(7)、對於絕緣電阻的測量,規定用60s的絕緣電阻(R60);吸收比的測量,規定用60s與15s絕緣電阻的比值(R60/R15)。